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82677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29 | 有效期至: | 2011-4-29 |
| 农药名称: | 氧氟·乙草胺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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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42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35% |
| 乙氧氟草醚 | oxyfluorfen | 7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大蒜田 | 一年生杂草 | 90-110毫升/亩 | 土壤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、大蒜播后苗前或播前土壤喷雾。2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,喷药时要均匀,施药剂量要准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为乙草胺和乙氧氟草醚复配的选择性芽前触杀型除草剂。主要通过芽鞘、胚轴进入植物体内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对大蒜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、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3、 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。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大豆、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科、韭菜、谷子、高梁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5、注意保护环境,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,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。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若药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若误服,灌水, 不可催吐,应送到医院对症治疗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不泄露、倾倒,专用车辆运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