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氧氟·乙草胺登记证LS20082677-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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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2677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29 有效期至: 2011-4-29
农药名称: 氧氟·乙草胺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42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乙草胺 acetochlor 35%
乙氧氟草醚 oxyfluorfen 7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大蒜田 一年生杂草 90-110毫升/亩 土壤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大蒜播后苗前或播前土壤喷雾。2、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,喷药时要均匀,施药剂量要准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乙草胺和乙氧氟草醚复配的选择性芽前触杀型除草剂。主要通过芽鞘、胚轴进入植物体内,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,使幼芽、幼根停止生长。对大蒜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、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,应根据不同地区,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。3、 使用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程。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4、大豆、黄瓜、水稻、菠菜、小科、韭菜、谷子、高梁不宜用该药,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。5、注意保护环境,不要随意丢弃未用完的药品或过期农药,不要随意将废弃包装物改作它用。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6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若药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到眼睛中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若误服,灌水, 不可催吐,应送到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运输时不泄露、倾倒,专用车辆运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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