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8253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22 | 有效期至: | 2011-4-22 |
| 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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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颗粒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15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15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花生 | 蛴螬 | 1200-1600克/亩 | 撒施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.可采用毒土法撒施,播种时采用盖种撒施,生长期田间撒施(根周撒施利用率最高),覆土为宜(浇水更佳)。2.也可在整地时拌沙土或肥料均匀撒施。3.每亩用本品拌沙约30公斤,撒施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。本品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,致使昆虫麻痹至死亡。本品与土壤有机质吸附能力较强,能形成保护毒土层,在土壤中持效期较长,能够较好地防治地下害虫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[1]产品在花生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。[2]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必须穿保护服、戴口罩、风镜和胶皮手套,严禁吸烟和饮食,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。[3]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以免发生分解失效。[4]本品推荐用量下对作物安全,但对烟草敏感,应慎用。[5]本品对鱼类有毒,施药应避免污染水源。[6]使用过的空袋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。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,贮存于安全的地方。操作完毕后,应即时清洗防护用品,并清洗手、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1.中毒症状有头痛、头晕、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。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3.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4.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中毒者可用阿托品。口服中毒者可用清水、肥皂液或小苏打(2%)反复洗胃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、通风、干燥处,避光、避热。远离儿童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。搬运及运输过程中,轻拿轻放,注意防雨防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