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丙草胺登记证LS20082510-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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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2510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22 有效期至: 2011-4-22
农药名称: 丙草胺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00克/升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丙草胺 pretilachlor 500克/升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 莎草 60-70毫升/亩 毒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水稻移栽后3-5天,杂草出苗前,每亩用细沙土15-20公斤与本品充分拌匀后,撒于稻田中。每季使用一次。2、施药时,田间应有3cm左右的水层,并保持水层3-5天,以充分发挥药效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选择性萌前处理剂,可通过植物下胚轴,中胚轴和胚芽鞘吸收,根部略有吸收,直接干扰杂草体内蛋白质合成,并对光合及呼吸作用有间接影响。受害杂草幼苗扭曲,初生叶难伸出,叶色变深绿,生长停止,直至死亡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、本品不能用于水直播田和秧田。3、高渗漏田块不宜使用。4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,避免皮肤、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河水和吸烟。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。5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*中毒症状:对皮肤、眼、呼吸道有刺激作用。*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,用清水冲洗15分钟。*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就医。*吸入,立即转移至空气至空气清新处,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。就医。*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种和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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