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苄嘧·丙草胺登记证LS20082312-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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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2312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21 有效期至: 2011-4-21
农药名称: 苄嘧·丙草胺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4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苄嘧磺隆 bensulfuron-methyl 4%
丙草胺 pretilachlor 36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田(直播)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60-80克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稻谷必须先催芽,再播种,播种后2-4天内用药,兑水30-50公斤均匀喷雾.掌握稗草萌芽至立针期前施药除草效果最佳,稗草一叶一心后应适当用高量,施药时田沟内必须要有浅水,防止秧板淹水或表面干燥,施药后三天内保持田间湿润状态,以免降低除草效果。
产品性能
本品用于水稻直播田除草,持效期较长,使用方便,能有效防除稗草、千金子、节节菜、牛毛毡、异性莎草、鸭舌草、四叶萍、眼子花、矮慈姑、莹蔺、泽泻、陌上菜、日照飘拂草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;2、秧田畦面要求平整.稻谷必须经过催芽,在大多数稻谷达到芽长一粒谷后再进行播种,如盲谷播种,待秧苗露白后立即施药.3、秧苗二叶一心后,应灌浅水,保证药效得到充分发挥.4、施用时应戴防护镜、口罩和手套,穿防护服,并禁止饮食和吸烟;使用后饮食和吸烟前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。5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对眼、皮肤、粘膜有刺激作用,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。2、如药液溅到皮肤,应用肥皂和足量清水冲洗。3、如药液溅入眼内,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。4、目前尚无解毒药,可采取吐根糖浆催吐,呕吐后服活性炭,还可在炭泥中加 山梨醇导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,并加锁,勿与食品、饲料、种子等共同存放。贮运时,严防潮湿和日晒,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。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、防雨的仓库中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,密封。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,不倒塌,不坠落,不损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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