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阿维·三唑磷登记证LS20082282-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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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2282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21 有效期至: 2011-4-21
农药名称: 阿维·三唑磷 毒性: 低毒(原药高毒)

(原药高毒)

剂型: 微囊悬浮剂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8.3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阿维菌素 abamectin 0.3%
三唑磷 triazophos 8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二化螟 120-15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的卵孵盛期兑水均匀喷雾,每亩用水40-50公斤。使用前,将药液充分摇匀,可先用少量水稀释成母液后,再按使用量兑水稀释。2、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,宜在傍晚前施药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以高分子材料作为囊壁,通过物理化学的方法,将有效成分作为囊心物质包裹起来,并将它们以一定的浓度稳定地分散、悬浮在作为连续相的水中。产品加工过程中以水代替了有机溶剂,与乳油相比,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。本品具有触杀、胃毒作用,渗透性较强,无内吸作用,可用于水稻二化螟的防治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、本品对蜂、鸟、鱼、蚕有毒,蜜源作物花期及桑园附近不得使用,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。3、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、本品对人畜有毒,使用时应穿防护服、戴手套口罩,严禁饮食或吸烟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。5、使用后,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,应集中销毁。6、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瞳孔缩小或放大等。1、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2、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如误服,在医生指导下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三唑磷中毒为主,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若判断阿维菌素中毒为主,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,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-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,如巴比妥、丙戊酸等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阴凉、干燥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2、运输时,严防雨淋、日晒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,避免与皮肤接触,防止由口鼻吸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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