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8214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18 | 有效期至: | 2011-4-18 |
| 农药名称: | 辛硫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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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颗粒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辛硫磷 | phoxim | 3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花生 | 地下害虫 | 6000-8000克/亩 | 沟施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在花生上每季最多使用一次,具体使用方法有以下两个时期,可任选一个时期用药:1、在花生初花至下针期,亩用6000-8000克本品,与15-20千克细沙混匀后配成毒土,在花生植株旁边开浅沟或(穴)均匀撒施,施后盖上薄土,使药剂入土3-5厘米深。2、在花生播种时,亩用6000-8000克本品,与15-20千克细沙混匀后配成毒土,将毒土撒在播种沟或(穴)内,撒后盖上薄土再进行播种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属有机磷杀虫剂,以触杀和胃毒为主,无内吸作用,击倒力较强。本品施入土中后持效期较长,特别适合防治为害花生的蛴螬、蝼蛄等地下害虫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,因此使用时应按登记作物和规定的使用量施用,注意避免对上述作物造成药害。2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3、使用时,应戴好手套和口罩,防止药剂进入眼睛及与皮肤接触,施药后洗净手和脸。4、虽本品毒性低,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,用后的包装袋和未用完的药剂要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,避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。5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上述生物的影响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6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7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1、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中毒表现为全身不适,头痛头昏、无力、视力模糊、呕吐、出汗、腹泻腹痛、呼吸困难等,严重时癫痫样抽搐。2、中毒防治: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立即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1、本品对光不稳定,因此贮存时宜放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的暗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贮存本品时,应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存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