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82107-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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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2107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15 有效期至: 2011-4-15
农药名称: 乙酰甲胺磷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安徽佳田森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3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3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二化螟 200-225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于水稻二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,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兑水40公斤(手动喷雾)或20公斤(机动喷雾)均匀喷雾。2、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1次,可连续用药2次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,还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能有效防治棉花上的蚜虫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、应按《农药安全使用规范》用药,施药时应穿防护服,戴手套、口罩等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立即洗手、洗脸。3、药液残渣和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河流、鱼塘等水域。4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5、本品对家蚕和蜜蜂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、蚕室、桑园周围禁用。6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轻者头昏头痛、面色苍白、呕吐、流涎、视力模糊等。重者出现胸闷、呼吸困难等。急救措施:误食应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酚噻嗪、利血平,可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皮肤污染或药液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储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处;远离热源和火源;远离儿童,并加锁保管。2、勿与食物、饲料、种子、饮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。运输过程中应防潮、防晒,防止倒置和碰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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