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81569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2 | 有效期至: | 2011-4-2 |
| 农药名称: | 乙酰甲胺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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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溶粉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75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75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水稻 | 二化螟 | 60-80克/亩 | 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.本品施药适期卵孵高峰期和蚁螟盛发期,注意喷雾均匀,视虫害发生情况,隔15-25天再施药一次。2.施药时田间保持3-5厘米的水层,施药后保水3-5天效果最佳。3.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为具有内吸型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并可杀卵,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。作用机制为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的合成。本品为缓效型杀虫剂,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,后效作用较强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[1]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。[2]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必须穿保护服、戴口罩、风镜和胶皮手套,严禁吸烟和饮食,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。[3]为避免产生抗性,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[4]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应避开饲养蜂、蚕场所,不宜在桑、茶树上使用。[5]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(如波尔多液、石硫合剂等)等物质混用,以免发生分解失效。[6]使用过的空袋,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。所有施药器具,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。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。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,贮存于安全的地方。操作完毕后,应即时清洗防护用品,并清洗手、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1.中毒症状有头痛、头晕、呕吐等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。2.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.若误服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若发生中毒: [1]可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 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