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苯噻酰草胺登记证LS20070715-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

作者: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70715 首次批准日期: 2007-3-30 有效期至: 2011-3-31
农药名称: 苯噻酰草胺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可湿性粉剂
登记证持有人: 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5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65-80克/亩(东北地区);50-65克/亩(其他地区) 毒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1、移栽水稻插秧后3-10天,稗草2叶期混细土均匀撒施。每季使用一次。2、施药后保持3-5cm水层5-7天,如缺水可缓慢补水,不能排水,水层淹过水稻心叶、飘秧易产生药害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选择性内吸传导型除草剂。主要通过芽鞘和根吸收,经木质部和韧皮部传导至杂草的幼芽和嫩叶,阻止杂草生长点细胞分裂伸长,最终造成植株死亡。土壤对本品吸附力很强,施药后药量大部分被吸附于土壤表层,并在土壤表层1cm以内形成处理层,对生长点处在土壤表层的稗草等杂草有较强的阻止生长和杀死能力。
注意事项
1、田应耙平。露水地段、沙质土、漏水田使用效果差。2、稗草基数大的田块用推荐剂量上限,基数小的用下限。3、首次使用本品,应在农业技术部门指导下进行。4、喷药完毕,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皮肤、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皮肤接触应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。溅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,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并请医生诊治。吸入应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,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,就医。误服中毒,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种和热源。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站内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