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8059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2-22 | 有效期至: | 2011-2-22 |
| 农药名称: | 乙酰甲胺磷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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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茹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乙酰甲胺磷 | acephate | 30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75-225克/亩 | 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. 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1-2龄期前施药,视虫害发生情况,每亩用药剂兑水50公斤常规喷雾。2.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为低毒内吸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并可杀卵,有一定熏蒸作用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.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。2. 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。不宜在桑、茶树上使用。3. 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. 施药三天内禁止人畜下田。五天内不要将田水放入池塘、河道,避免鱼类中毒。5. 本药易燃。6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7.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8.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,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。如误服中毒,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,可用阿托品、解磷定静脉注射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并应立即送医院救治。并请拨打24小时服务电话:010-83132345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