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敌敌畏登记证LS20080470-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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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0470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2-20 有效期至: 2011-2-20
农药名称: 敌敌畏 毒性: 中等毒

中等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西纳农新田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8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敌敌畏 dichlorvos 8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50-8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掌握在菜青虫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,施药时确保均匀透彻。2、本品对高粱、月季有害,对豆类和瓜类幼苗等敏感,禁止在上述作物上使用。3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,对害虫具有触杀、胃毒和熏蒸作用,通过抑制害虫体内胆碱酯酶起作用,对咀嚼式口器害虫防效好, 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。
注意事项
1、十字花科蔬菜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。2、忌与碱性农药混用,以免失效。3、对高梁极易产生药害,不能使用;对瓜类、玉米、豆类、柳树敏感,使用浓度切忌过高。4、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减缓抗性发展。5、桑园、蚕室附近,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避免药液污染水源。6、施药时应穿戴手套和口罩,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双手和衣物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者表现出头痛、头晕、恶心等症状,重者呼吸困难,精神恍惚,严重者导致昏迷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等。如药液不慎溅入眼睛或污染皮肤,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,需送医院治疗。误服应立即催吐、洗胃、导泻,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,按中毒轻重用阿品1~5mg或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和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在贮运过程中应注意防火防潮。药品应密封存贮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处避光保存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混合贮存,须远离儿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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