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8030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2-19 | 有效期至: | 2011-2-19 |
| 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30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水稻 | 稻纵卷叶螟 | 100-140克/亩 | 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、防治稻纵卷叶螟应在初孵幼虫盛发期施药,傍晚喷药效果较好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为昆虫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及熏作用,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防效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2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,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养鱼稻田禁用,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液禁止排入河塘等水域。4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。 5、本品对烟草敏感,施用时注意不要让药液漂移的邻近烟田。6、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7、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,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,重者腹痛、抽搐等。眼睛溅药: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皮肤沾药:用肥皂水彻底清洗,如仍有刺激感,立即就医;误服:立即就医,对症治疗。建议用阿托品或解磷定急救,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 利血平。治疗中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