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蚊香登记证WL20080070-山东捷康化工有限公司

作者: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80070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2-18 有效期至: 2011-2-18
农药名称: 蚊香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蚊香
登记证持有人: 山东捷康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0.2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 rich-d-transallethrin 0.2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室内 点燃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将两个一组的蚊香分开,将蚊香置于盒内配套的蚊香架上,然后点燃蚊香尾端。2、为使蚊香发挥最强效力,请将蚊香放置在上风方向。
产品性能
本产品由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,对蚊子有防治作用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时,应注意安全防火,勿使燃烧着的香头或灰烬与易燃物靠近,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。2、使用时请注意通风,勿在电风扇直吹或者风大处使用,以免影响使用效果。3、开封后未用完的蚊香要注意封好保存,一旦潮湿,请放在通风处吹干,效果不变。4、用后洗手,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。5、对鱼蚕有毒,蚕室、过敏者禁用。6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,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、痉挛、恶心、呕吐等。2、离开有毒环境,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,用肥皂清洗皮肤;3、经皮中毒者,在充分清洗皮肤后,可用炉甘石洗剂或2%-3%硼酸水湿敷;4、眼睛沾污药液时,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多次反复冲洗;5、经口中毒者,应立即催吐,用小苏打水或清水清胃;6、有症状者,应立即送医院救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.本品应贮存于50℃以下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远离儿童。3.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种子、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。

站内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