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LS20070152-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

作者:

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70152 首次批准日期: 2007-2-8 有效期至: 2011-2-8
农药名称: 乙草胺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颗粒剂
登记证持有人: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乙草胺 acetochlor 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阔叶杂草 120-160克/亩(南方地区) 毒土法
使用技术要求
1.水稻移栽缓苗后,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因药剂活性高,喷施时要均匀,避免重喷或漏喷。 2.喷施药剂前后,土壤宜保持湿润,以确保药效。
产品性能
该产品是选择性芽前除草剂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,单子叶植物通过芽稍吸收,双子叶下胚轴吸收传导。
注意事项
1.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.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,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。只能作土壤处理,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。3.水稻秧田、直播田、小苗移栽田、病弱苗田及两段育秧田,绝对不能用。4、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5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: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,无全身中毒症状。 2、若溅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误服应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易燃,不要靠近火源,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站内搜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