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草甘膦铵盐登记证LS20080121-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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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0121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1-4 有效期至: 2011-1-4
农药名称: 草甘膦铵盐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可溶性粒剂
登记证持有人: 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75.7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草甘膦铵盐 glyphosate ammonium 75.7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柑橘园 杂草 99-198克/亩 定向茎叶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使用时,应将本剂慢慢倒入清水中,并不断搅拌,直到完全溶解为止。2、于杂草生长旺盛期,选择晴天施药,如施药后4小时内下雨,会影响药效,应酌情补喷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铵盐草甘膦,能提高低温下的除草效果。是一种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,能通过作物绿色组织吸收,并向茎根部传导,将杂草连根防除。主要用于防治柑橘园的茅草、香附子、狗芽根、芦苇等多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喷雾时,应在喷头上加一防护罩,防止药液接触作物绿色部分,以免产生药害。2、药液用清水稀释,不得使用污水、浑浊水,以免影响药效。3、本品已含助剂,喷药时不必再加入助剂。4、对多年生恶性杂草,如白茅、芦苇、空心莲子草等,应酌情增量喷施。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,避免吸入药液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喝水和吸烟等;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6、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。7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。8、施药后5天内禁止割草、放牧和翻耕。
中毒急救措施
如不慎接触皮肤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,若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严重时送医院诊治。若误服应清洗口部及诱吐,并速送医院诊治。如溅入眼内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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