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6189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12-6 | 有效期至: | 2010-12-5 |
| 农药名称: | 苄·乙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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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可湿性粉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陕西西大华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乙草胺 | acetochlor | 15.5% |
| 苄嘧磺隆 | bensulfuron-methyl | 4.5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水稻移栽田 |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| 28-39.3克/亩 | 毒土法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本品使用方法为毒土法,严格按使用说明要求剂量使用,请勿超量使用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产品说明: 本产品为混剂型水稻移栽田用一次性除草剂,水稻移栽后5-7天,返苗后,药土法施药,可有效地防除稗草、千金子、莎草、水龙、牛毛毡、鲤肠、水苋、鸭舌草、泽泻等杂草防除效果显著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、每季最多使用1次。2、本品只适用于大苗(5叶期以上)秧移栽田,不可用于抛秧田、直播田、秧田、小苗、病苗、弱苗移栽田等。3、施药后遇大幅度降温或升温,会对秧苗生长发生暂时性抑制作用。加强田间管理,温度正常后7-10天便可恢复生长,一般对产量不会造成影响。4、严格按使用说明要求剂量使用,请勿超量使用,以免造成药害。5、使用本品时穿长衣长裤、戴手套、眼镜、口罩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立即清洗手脸等。6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;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随意丢弃,也不能做他用。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与皮肤接触用肥皂水冲洗;如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、就医;误服本品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匆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