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6185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11-15 | 有效期至: | 2010-11-14 |
| 农药名称: | 咪唑乙烟酸 | 毒性: | 微毒
微毒 |
剂型: | 水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江苏苏州佳辉化工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0克/升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咪唑乙烟酸 | imazethapyr | 50克/升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春大豆 | 一年生杂草 | 120-140毫升/亩 | 播后苗期土壤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用水按推荐用量稀释后在播后苗前土壤喷雾。1.用水量:14-30公斤/亩,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,可采用背负式喷雾器或拖拉机喷雾器施药,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。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。2.施药时间:播前混土:大豆播种前施药,药后混土3-5厘米或秋施。播后苗前:大地平整,不要有土块及残株,大豆播后出苗前施药。早期苗后:大部分杂草在3叶期以前或植株小于5厘米时施药。3.采用秋施方法施药,之前应整地精细,施药均匀周到;之后混土要彻底,或参考当地植保专家的建议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50g/L咪唑乙烟酸水剂一种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。可防除大豆田大部分常见的杂草,如:稗草、狗尾草、马唐、千金子、莎草、碎米莎草、异型莎草等单子叶杂草;及苋、藜、蓼、龙葵、苍耳、苘麻、野西瓜苗、豚草等阔叶杂草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.须按标签中说明使用。2.干旱时本剂土壤处理应浅混土或采用苗后早期用药,并加大施药时的用水量,以提高防效。尽量避免在播后苗前期用药。3.选用苗后早期处理用药时,应控制在推荐的时间内喷药,宜早不宜晚。4.禾本科杂草占优势的地块,采用推荐用量的上限。5.按此标签推荐的方法使用本剂12个月后,后茬可以种春小麦,玉米或大豆。不要在使用本剂后36个月内,种植白菜、黄瓜、马铃薯、甜菜、油菜、谷子、西瓜、高粱、蔬菜等作物。6.用药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;配药时应穿戴手套,配药后应洗净双手。施药时必须穿戴保护衣物、口罩、眼罩;避免药剂接触皮肤、眼睛、口鼻;避免吸入液雾; 避免直接喷施本剂于水中或水源中。施药后换洗喷药用衣物。7.使用过的空瓶或空罐,必须用水冲洗三次后埋掉;勿将使用剩下的药液及清洗药罐的液体倒入河流及池塘中;使用过的喷雾器具要反复清洗干净,以免喷桶内残留药液在其它作物上使用而产生药害。8.施药初期对大豆生长有明显抑制作用,但能很快恢复。9.低洼田块、酸性土壤慎用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。不慎吞服、吸收或经皮肤吸收后对人体有害。 不慎误食或吞服时,勿催吐,应立即送医院诊治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药剂应存于阴凉干燥和远离食品、饲料、儿童及家畜的地方,并加锁。 药剂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存放。运输时要防潮、防晒,轻拿轻放,用专门车辆运输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