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61802-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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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61802 首次批准日期: 2006-10-31 有效期至: 2010-10-30
农药名称: 乙酰甲胺磷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2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2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稻纵卷叶螟 200-25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使用本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,最好在卵孵化盛期或1-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,每亩兑水40公斤(手动喷雾)或20公斤(机动喷雾)均匀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乙酰甲胺磷为内吸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并可杀卵,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,持效期较长,用于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。
注意事项
1、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。2、本品对鱼、蜂和蚕有毒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、蚕场及桑树和蜜源植物周围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.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4.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急救措施: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引吐,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,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救治,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贮存于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运输时,应检查包装是否完整,是否有渗漏、破损。搬运时要轻拿轻放。4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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