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61658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8-30 | 有效期至: | 2010-8-29 |
| 农药名称: | 辛硫·三唑磷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乳油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北苏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0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三唑磷 | triazophos | 10% |
| 辛硫磷 | phoxim | 10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水稻 | 稻水象甲 | 50-70毫升/亩 | 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、本产品的最佳施用期为稻水象甲的发生盛期。2、本产品要严格按照农药的安全操作规程施用。3、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。4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产品是由两种有机磷复配而成的一种杀虫剂,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,杀虫效果较好,杀卵作用明显,无内吸作用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、本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2次。2、本品为中等毒农药,施药时应特别注意安全防护措施,以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甚至中毒;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4、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。6、高粱、黄瓜、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,使用时注意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。7、该药在应用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8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性产生。9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1、若中毒可出现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等症状。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 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等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 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2、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;3、用解磷定0.4-1.2g 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4、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5、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存于阴凉、干燥处。远离儿童,并加锁,运输时严防雨淋和暴晒,不得与食品、种子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