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LS20071729-兰溪市京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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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71729 首次批准日期: 2007-7-4 有效期至: 2010-7-4
农药名称: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水剂
登记证持有人: 兰溪市京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41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草甘膦异丙胺盐 glyphosate-isopropylammonium 41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非耕地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83-488毫升/亩 茎叶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,用药后4-6小时下雨应当适当补喷;2、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,用药时要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作物的茎和叶,以免产生药害;3、最佳用药期在杂草处于旺盛生长期到开花前,有较大叶面积接受药液。4、施药后5天之内禁止割草、放牧及翻耕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除草剂,能被杂草茎、叶吸收而传导全株,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。
注意事项
1、不能和碱性物质混用、混放;2、用药时请穿长衣长裤、防护镜、手套等防护用具,不能让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,用药后立即清洗干净,并更换干净衣物;4、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、池塘等水源,废弃物要妥善处理,不能乱丢乱放,也不能做他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1、中毒症状:头昏、流口水,严重的抽筋昏迷。2、如果粘及皮肤溅入眼内,请用大量清水冲洗,严重的请及时就医;3、若误食请按有机磷农药中毒紧急处理,立即催吐(清醒时)、洗胃,并及时就医;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在贮存和运输时请避免光照、高温,保证阴凉、通风干燥的环境,不能用铁器盛放。2、远离火源、热源及儿童存放,并加锁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储同运。3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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