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61425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6-30 | 有效期至: | 2010-6-29 |
| 农药名称: | 菌毒清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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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5% | |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苹果树 | 腐烂病 | 50-67倍液 | 喷雾,涂沫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防治病害主要抓住发病初期用药;从分蘖期开始,如发现发病中心或叶片上有急性病斑,即应打药防治。当病害始发时,用本品按常量稀释喷雾,可以连续施药2次。注意不能与高锰酸钾混用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为低毒、内吸性、渗透性氨基酸型杀菌剂,对苹果树的真菌、细菌和病毒均有杀菌和抑制作用,通过抑制病菌的菌丝生长及孢子萌发、破坏病菌的细胞膜,从而抑制和杀死病菌。对于苹果树腐烂病防治效果明显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.避免在烈日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。 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3.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4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5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剩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6.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 7.为减缓病害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8.当外界条件气温较低时在水剂中会出现结晶沉淀,可用温水在溶器外加热,使沉淀物溶解后再用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不慎吸入,应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贮存时,应贮在阴凉,通风,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,远离易燃点,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日用品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,也不可作他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