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菌剂菌毒清登记证LS20061425-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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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61425 首次批准日期: 2006-6-30 有效期至: 2010-6-29
农药名称: 菌毒清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水剂
登记证持有人: 广西金穗通实业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5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5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苹果树 腐烂病 50-67倍液 喷雾,涂沫
使用技术要求
防治病害主要抓住发病初期用药;从分蘖期开始,如发现发病中心或叶片上有急性病斑,即应打药防治。当病害始发时,用本品按常量稀释喷雾,可以连续施药2次。注意不能与高锰酸钾混用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低毒、内吸性、渗透性氨基酸型杀菌剂,对苹果树的真菌、细菌和病毒均有杀菌和抑制作用,通过抑制病菌的菌丝生长及孢子萌发、破坏病菌的细胞膜,从而抑制和杀死病菌。对于苹果树腐烂病防治效果明显。
注意事项
1.避免在烈日、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。 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3.操作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、口罩,穿干净防护服,不饮食、不抽烟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直接接触,预防由口、鼻吸入。4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。5.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洗药械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不可将残剩药物、清洗液倒入江河、鱼塘等水域。6.最后一次施药至作物收获时允许间隔天数为15天,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。 7.为减缓病害的抗药性,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8.当外界条件气温较低时在水剂中会出现结晶沉淀,可用温水在溶器外加热,使沉淀物溶解后再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不慎吸入,应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贮存时,应贮在阴凉,通风,干燥处及儿童不易触及的地方并加锁,远离易燃点,不能与食品、饲料、日用品、粮食等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,也不可作他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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