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氟铃·辛硫磷登记证LS20091278-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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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91278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5-22 有效期至: 2010-5-22
农药名称: 氟铃·辛硫磷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天津人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42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氟铃脲 hexaflumuron 2%
辛硫磷 phoxim 4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棉花 棉铃虫 38-48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.使用时喷洒均匀周到。防治叶面害虫宜在低龄(1-2龄)幼虫盛发期施药,防治钻蛀性害虫宜在卵孵盛期施药。2.每5-7天施药一次,每个作物周期施药最多3次。3.大风天及降雨前后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由氟铃脲和辛硫磷复配而成的农用杀虫剂。能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。在推荐剂量下使用,毒性低,对作物安全。
注意事项
1.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季最多使用3次。2.蜜源作物花期禁用,密切关注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施药时远离水产养殖区,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。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.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,以延缓抗药性产生。4.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,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,拌闷过的种子也要避光晾干,贮存时放在暗处。5.药液要随配随用,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。6.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,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、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,用药时应注意。7.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8.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,施药后应及时洗手、洗脸。9.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。10.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中毒急救措施
中毒症状: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,可对症治疗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,口服立即发病。轻度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,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-50%。中度: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神经恍惚、行走不稳、大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。重者还会出现昏迷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大小便失禁,惊厥,呼吸麻痹。如药液沾染皮肤,立即用肥皂水彻底清洗。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如误服,应及时携此标签送病人去医院对症治疗,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[4]误服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如立即引吐或洗胃。也可辅用解磷定静脉注射;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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