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61216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6-5-22 | 有效期至: | 2010-5-21 |
| 农药名称: | 毒死蜱 | 毒性: | 中等毒
中等毒 |
剂型: | 微乳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虫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毒死蜱 | chlorpyrifos | 30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柑橘 | 介壳虫 | 1000-1300倍液 | 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建议在若虫或低龄幼虫期施药进行防治,施药间隔期为15-20天。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,延缓抗性产生。喷雾均匀彻底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为毒死蜱制剂,悬浮剂型,具有胃毒、触杀、熏蒸以及渗透作用,适用于防治蚧壳虫若虫、成虫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.配药和施药时,应穿防护服,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,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,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,洗净手、脸和被污染的皮肤。2.施药前、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,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,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。3.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,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。4.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标签及相关说明,严格按《农药安全使用标准》使用,也可在当地植保专家或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使用。5.对烟草、莴苣及瓜、豆类幼苗敏感,禁用。6.本品对蜜蜂、家蚕和鱼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、蜜源作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7.每季最多使用1次,安全间隔期28天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本品中毒后表现为头痛、恶心、呕吐、呼吸困难、肌肉震颤、瞳孔缩小、精神恍惚、行走不稳、抽搐、呼吸困难、口吐白沫、肺水肿、呼吸麻痹等。本品为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,不慎中毒立即送医院治疗,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解毒.。本品如误入眼睛,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,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;如接触皮肤,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;不慎吸入身感不适后立即将病人移到通风处,然后视病情就医治疗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、干燥、通风,远离火源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远离儿童及家畜,以免误服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。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,轻拿轻放,不可倒置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