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乙酰甲胺磷登记证LS20082462-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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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2462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22 有效期至: 2010-4-22
农药名称: 乙酰甲胺磷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30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乙酰甲胺磷 acephate 30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二化螟 180-22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1、在水稻二化螟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,施药时,将制剂用足够量的清水稀释后,均匀喷雾。2、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
产品性能
本品为内吸杀虫剂,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,并可杀卵,具有一定的熏蒸作用,本品属于缓效型杀虫剂,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,2-3天效果显著,后效作用强。
注意事项
1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2、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3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。4、如果与西维因、乐果等农药混用,有增效作用并可延长持效期。5、不宜在桑、茶树上使用。6、与碱性农药混用时,应现混现用,以免降低药效。7、防治水稻二化螟每季最多施药次数不超过3次,安全间隔期为30天。
中毒急救措施
●中毒症状为:头痛、头昏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无力、胸闷、视力模糊、胃口不佳等。●中毒急救:皮肤接触: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,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。眼睛溅药:立即将眼睑翻开,用清水冲洗10-15分钟,再请医生诊治。发生吸入:立即将吸入者移到空气新鲜处,请医生诊治。误服:请勿引吐,立即携带标签,送医就诊。[1]用阿托品1~5mg皮下或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2]用解磷定0.4-1.2g静脉注射(按中毒轻重而定);[3]禁用吗啡、茶硷、吩噻嗪、利血平;[4]误服 立即引吐、洗胃、导泻(清醒时才能引吐)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粮食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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