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82233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18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18 |
| 农药名称: | 咪唑乙烟酸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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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松辽化工(黑龙江)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5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咪唑乙烟酸 | imazethapyr | 5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春大豆田 | 一年生杂草 | 120-140克/亩 |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. 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封闭或苗后早期施用;干旱地块施药后应浅混土2-3厘米,并压实。 2.大豆使用本产品按推荐使用量每亩兑水20-30升,均匀喷雾。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,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1. 本产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,破坏蛋白质,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死亡。2.可防除大部分常见的一年生杂草稗草、狗尾草、金狗尾草、千金子、野燕麦(高用量)、马唐、柳叶刺蓼、苍耳、香薷、碎米莎草、异型莎草、水刺针、苘麻、龙葵、野西瓜苗、藜、小藜、鸭跖草(3叶期以前)、反枝苋、马齿苋、豚草、曼陀罗、地肤、粟米草、野芥、鬼针草等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. 本产品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。2. 施药后第二年不能种油菜、茄子、草莓、水稻、高粱、马铃薯、辣椒、亚麻、谷子、西瓜、甜菜、白菜等,第二年可以种小麦、玉米、大豆。使用3. 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,避免吸入药剂。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等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。4. 本产品对鱼类有毒,剩余药剂和清洗药具所产生的废水切不可倾入湖泊河川及其他水源,应妥善处理,以免引起污染。5. 孕妇、哺乳期妇女、过敏体质者、感冒和皮肤病患者禁止接触本产品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1.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、恶心、呕吐等。2. 若本产品溅到皮肤上,应以大量清水冲洗;溅入眼睛中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,;如不慎吸入,应移至空气新鲜处,经口误服者应立即催吐,并送医诊治,进行对症治疗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1.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.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. 应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