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LS20082162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2008-4-18 | 有效期至: | 2010-4-18 |
| 农药名称: | 氟磺胺草醚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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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水剂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河南豫珠恒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除草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250克/升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氟磺胺草醚 | fomesafen | 250克/升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春大豆田 | 一年生阔叶杂草 | 80-100毫升/亩 | 茎叶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.本品施药时期为大豆苗后2-3片复叶期,兑水均匀喷雾。在正常条件下使用,药后大豆会出现接触性药害斑,但药后新生叶片无此现象。对大豆生育及产量无不良影响。2.在干燥气候下,当大豆及杂草生长不活跃时,不要施药。3.间套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春大豆田不能用此药。喷药时应注意风向,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。3.施药后2-4小时下雨不受影响,快下雨时不要施药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氟磺胺草醚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,防除春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.本品春大豆田每季最多使用一次。2.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合使用。4.本剂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。用药量不宜过大否则会对后茬敏感作物如白菜。谷子、高粱、甜菜、玉米、小麦、亚麻等,均有不同程度药害。施过本品的田块需重播时,只能播种大豆。5.开启包装物及施用时要戴口罩,穿胶鞋、防护服等;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、饮水等;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。6.施药后要彻夜清洗施药器具,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,不可挪作它用或随便丢弃。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7.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中毒症状:对皮肤轻度刺激,对眼中度刺激,无全身中毒报告。急救措施:如有误服,立即催吐,及时携带本标签送医对症治疗。无特效解毒剂。皮肤及眼睛触药,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,仍有不适时,就医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本1.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2.应贮存在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严防光照、雨淋。3.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,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,要轻搬轻放。4.本品应“远离儿童”并加锁。5.本品易燃,注意防火,远离火源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