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LS20081913-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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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LS20081913 首次批准日期: 2008-4-10 有效期至: 2010-4-10
农药名称: 毒死蜱 毒性: 低毒

剂型: 乳油
登记证持有人: 江苏粮满仓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480克/升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毒死蜱 chlorpyrifos 480克/升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水稻 稻纵卷叶螟 70-90毫升/亩 喷雾
水稻 稻飞虱 70-90毫升/亩 喷雾
使用技术要求
本品应与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,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幼虫1-2龄期前施药,应均匀喷雾。
产品性能
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,主要防治水稻稻纵卷叶螟、稻飞虱。
注意事项
1、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,每个作物周期的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3、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,或前后紧接着使用。4、本品对蜜蜂、家蚕有毒,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,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,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;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,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;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。5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。6、烟草、莴苣、瓜苗、杜鹃花、玫瑰花、茶花对本品敏感,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,中毒症状为抽搐、呼吸困难、视力模糊、呕吐等。急救措施:1、皮肤接触后,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。2、如吸入,立即转移至新鲜空气处。3、如溅入眼中,用大量清水冲洗,至少15分钟。4、误服中毒,应持标签送医院,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等解毒。 禁用吗啡荼碱,吩噻嗪、利血平。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1、本品应贮存在阴凉、干燥、通风、防晒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3、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;运输途中不得暴晒和雨淋。4、用过的后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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