卫生杀虫剂驱蚊露登记证WL20090111-上海欧格米兰化妆品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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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药登记证信息
登记证号: WL20090111 首次批准日期: 2009-4-9 有效期至: 2010-4-9
农药名称: 驱蚊露 毒性: 微毒

微毒

剂型: 驱蚊露
登记证持有人: 上海欧格米兰化妆品厂 质量保证期: 2年 重新核准日期: /
农药类别: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: 6%
备注:
有效成分信息
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
驱蚊酯 ethyl butylacetylaminopropionate 6%
制剂用药量信息
作物/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施用方法
卫生 / 涂抹
使用技术要求
1、添加有效避蚊成分,驱蚊时间可达5小时。2、沐浴后于手脚、肩背及裸露在外的身体肌肤处均匀涂抹即可,视需要每隔5小时重复使用。四季皆宜,特别适合夏季使用或户外旅行、野外工作等人士。
产品性能
注意事项
1、本品为外用制剂,请妥善保管,预防婴幼儿误食;2、使用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;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。3、用后洗净。4、勿用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。5、过敏者禁用。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。6、皮肤破损处禁用。
中毒急救措施
本品为外用制剂,涂抹后如不适,清水冲洗,就医。
储存和运输方法
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。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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