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农药登记证信息 | |||||
| 登记证号: | PD86182-4 | 首次批准日期: | 有效期至: | 2010-3-29 | |
| 农药名称: | 稻瘟灵 | 毒性: | 低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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剂型: | 乳油 |
| 登记证持有人: | 泸州东方农化有限公司 | 质量保证期: | 2年 | 重新核准日期: | / |
| 农药类别: | 杀菌剂 | 总有效成分含量: | 30% | ||
| 备注: | |||||
| 有效成分信息 | ||
| 有效成分 | 有效成分英文名 | 有效成分含量 |
| 稻瘟灵 | isoprothiolane | 30% |
| 制剂用药量信息 | |||
| 作物/场所 | 防治对象 | 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 施用方法 |
| 水稻 | 稻瘟病 | 100-150克/亩 | 喷雾 |
| 使用技术要求 | |||
| 1.防治水稻叶瘟:在发病初期(分蘖盛期叶瘟病株率达3%左右)或发现急性病斑时,每亩用本品100 -150克(稻瘟灵有效成分30-45克),兑水45公斤喷雾。2.防治水稻穗颈瘟:在水稻孕穗后期到始穗期(全田平均出穗5-10%左右)施药。对已感染叶稻瘟的区域、以前曾发生过病害的区域和容易感染品种要重点防治,在隔7天左右的齐穗期 (全田平均出穗80%左右)施第二次药,每亩用本品100-150克(稻瘟灵有效成分30~45克),兑水45公斤喷雾。3.防治适期:在施药适期内选晴天施药,一般在上午10点前露水干后或下午3点后施药,避开水稻扬花期。如遇阴雨天气要抢雨停时机,用药后3小时下雨,药效能够基本保证。药水兑匀,喷雾周到均匀。 |
| 产品性能 | |||
| 本品是一种杂环类有机硫杀菌剂。能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。被水稻植株吸收后,累积到叶部组织,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,从而控制病菌侵入、阻碍病菌脂质代谢,抑止植株体内的菌丝生长与新孢子的形成,起到防治的作用。 |
| 注意事项 | |||
| 1、本品在早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;在晚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,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2、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混用。为避免产生抗性,可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。3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,避免污染水源。4、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,防止药液口鼻吸入,不得吸烟、进食、饮水,施药后应清洗手、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。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。 |
| 中毒急救措施 | |||
| 中毒症状:一般只对皮肤、眼有刺激症状,经口毒性低,无中毒报道。急救措施:1、不慎吸入,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,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。2、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,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3、误服中毒,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,对症治疗。 |
| 储存和运输方法 | |||
| 1、本品应贮存在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2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。3、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